“您好,公共绿地不能泊车,请及时挪到泊车位……”“我看此处比较空阔,想暂时停在这儿给车充电,认为这样不会有问题。”2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办理执法局对一同在城市美化带违法泊车并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开出罚单。该行为不只侵占了公共空间,还给城市美化形成极大危害。
当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桂花街路段时,发现一辆新能源车停在美化草坪上进行充电,本来平坦的草坪已被车辆轮胎碾压得高低不平,导致草坪部分损毁。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普法教育后,依据《湖北省城市美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则,对当事人毁绿行为处以200元罚款,终究,车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许诺往后恪守规则并立行将车挪到规则区域停放充电。
随后执法人员联络泊车场办理方城发集团,承认该泊车场实施“充电车辆免费泊车90分钟”的惠民方针,并设有清晰标识。针对市民误解,城管队员当即与城发集团参议,在泊车场进口增设“充电免停90分钟”提示牌,并在美化带边际加装矮小护栏或栽培灌木,既维护绿植又不影响景象通透性。